还有另一些事例,虽然与上述事例截然不同,但同样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分歧”。这些分歧涉及的不是信念,而是态度的对立——有时是短暂和缓的,有时是强烈的——即意图、愿望、需要、爱好、欲望等的对立。[1]由于人们常常情不自禁地从理智的角度看待这些情境,过分注意其中的信念成分,所以仔细地研究具体情境对我们是有帮助的。
假设两个人决定共进晚餐。一个人建议到有伴乐的饭店去,另一个却表示他不喜欢听音乐并建议去另一个饭店。于是就像我们通常估计的那样,他们在选择究竟去哪一个饭店吃饭的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一分歧与其说来自不同的信念,不如说来自不同的爱好。只要他们俩都希望去同一饭店,分歧就会随之消失。这个简单事例中出现的分歧虽然是和缓的、暂时的,是一种小规模的分歧,但仍然是地地道道的“分歧”。
我们很容易找到更多的例子。A太太在社交上雄心勃勃,希望多与名流交往。而A先生却为人随和,对老朋友忠心耿耿。于是他们在邀请哪些客人参加晚会的问题上就会发生分歧。博物馆馆长希望购买当代艺术家的丹青,而他的顾问却希望购买以往大师的名作,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分歧。约翰的母亲担心踢足球危险,希望他不要去踢,约翰尽管在信念上也同意存在着危险,但却无论如何要去,于是他们之间也发生了分歧。这些例子和前面的那个事例一样,都包含着态度上的对立,其区别仅仅在于这里的态度更强硬一些,对方维护自己的态度可能也更认真一些。我们把这种分歧称为“态度上的分歧”[2]。当两个人对同一事物持有相反态度(例如一个人赞成,一个人反对),而且至少其中的一方意图改变对方态度或者怀疑对方态度的正确性时,我们就说他们存在着态度上的分歧。然而我们还要仔细考虑这种情况:一个人在试图改变另一个人态度的同时,也会因为受该人意见的影响而准备改变自己的态度。态度上的分歧与信念上的分歧一样,不一定都导致敌对性的竞争。相反,当在某种双方都认为有益的相互影响下,可能会引起双方目标的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