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吴稚晖早在清末就发现:“简字之推行,或尚可有所借口,万一不利于汉文。若读音画一之事,固异口同声许为最要之急务。”(吴稚晖:《致陆尔奎函》,见《吴稚晖先生全集》第5卷,26~27页。)
[129] 至于文体改革则处于文字和语言这二者之间,又有历史上的铺垫,故能收到最佳的效果。
[130] 福建王仁堪(1848—1893)于光绪年间出任山西学政,著《戒饬士子论》云:“方言所隔,语莫能详。约法三章,以笔代口,诸生其详听之。”(王仁堪:《戒饬士子论》,见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编,吴晓峰、王勇评注:《晚清循吏王仁堪文献评注》,64页,镇江,江苏大学出版社,2016。)有“笔”代“口”,则“方言”不“隔”。“重文”与“轻语”,正是互为支援的一体两面。
[131] 胡以鲁:《国语学草创》,85页。
[132] 钱穆:《中国民族之文字与文学》,见《中国文学论丛》,1、5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133] 吴稚晖:《注音符号歌》,见《吴稚晖先生全集》第5卷,359页。
[134] 《国语推行委员会推进国语教育计划》(稿),具体时间不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2295。